辽宁省人像摄影行业协会简介辽宁省人像摄影协会是经民政部核准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2015年1月荣获辽宁省民政厅举办的《关于展开201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中获得“4A级”社团称号。2016年沈阳市工商局决定将"消费维权服务站"设在了本协会。协会前身为辽宁省人像摄影学会,成立于1982年。从2011年第三届本着行业协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自办、自管、自律的原则更改为辽宁省人像摄影协会。协会目前拥有:专业输出及影像后期产品制作委员会、婚纱专业委员会、儿童专业委员会、摄影器材委员会四个部门及专业网站和管理团队,为省内摄影行业服务。
协会目前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
二、研究制定学会的发展规划,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人像摄影技艺、理论研究和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交流、考察活动。
三、 制定组织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展览。
四、 开展和组织多种形式的人像摄影技术培训,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资料,提供专业咨询活动,不断提高会员的技艺和管理水平。